比特犬去年咬傷其他犬隻被罰 今年仍未依規定戴嘴套動保處再祭重罰

記者黃俊育 / 新北報導

今年2月新北動保處接獲民眾通報有飼主將比特犬飼養在家門口,民眾再次檢舉比特犬雖有繫繩卻未戴上嘴套,已違反動保法第20條第2項有關攻擊性犬隻應採取適當防護措施規定。

該比特犬出沒於永和,且鄰近校園,為避免咬傷民眾、學童或動物,動保處派員稽查,確認行為屬實,要求飼主將比特犬戴上嘴套,由於具體事證明確,且為第2次再犯,將對謝姓飼主加重處分開罰7.5萬元罰鍰。另為加強比特犬管理,特別呼籲比特犬應完成絕育,避免繁殖,以落實現行農委會比特犬管制政策。

▲去年6月,飼主帶飼犬外出散步時,後方比特犬突然衝出咬傷其飼犬。(圖/新北市動保處提供)

這名謝姓飼主去(111)6月亦曾經遭民眾檢舉反映,民眾帶著飼養巴哥犬散步時,比特犬從後方衝出來咬傷巴哥犬,雖經謝姓飼主追過來制止,但巴哥犬左側腋下表皮已被咬,令該民眾餘悸猶存。動保處派員到謝男家進行訪查,替犬隻掃描晶片,經查謝男有依法為比特犬登記,但因家門未關好,飼犬跑到外面去,其疏縱行為已違反動保法,故對謝男處以3萬元罰鍰,今該飼主再犯,未做好防護措施,動保處依法加重處分,開罰7.5萬罰鍰。

由於比特犬屬於攻擊性犬隻,依據農委會公告,攻擊性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,應由成年人伴同,並有長度不超過1.5公尺之繩或鍊牽引,且應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進行防護措施,或以具備防曬及通風功能之金屬製堅固箱籠裝載,來確保動物及行人安全。

▲飼養寵物應為其施打晶片、辦理寵物登記。(圖/新北市動保處提供)

飼養比特犬等攻擊性犬隻,比起一般飼主肩負更多責任,要付出更多的時間及心力照顧,並且一定要為寵物辦理登記,11131日起,對於已輸入或飼養比特犬飼主,應於今(112)228日前向所在地縣市動保處登記備查,才能繼續飼養。登記備查後,如飼主、飼養地點有變更或犬隻死亡情形,亦應向主管機關變更登記備查,如在新北市即是向新北市政府動保處辦理登記備查。如比特犬要變更飼主辦理過戶,新飼主需具有飼養比特犬經驗為限。今年31日起,未辦理寵物登記,將依動保法第8條及26條裁處5萬至25萬元罰鍰。

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提醒,攜帶比特犬出門,一定要做適當防護措施,由成年人伴同、繫牽繩戴口罩,才能確保動物及行人安全。另除為比特犬辦理登記外,飼主應完成比特犬絕育,除經獸醫師診斷健康狀況不適於施予絕育手術,得申報免絕育,其餘皆須完成絕育,目前設籍新北市之比特犬飼主約有280隻登記在案,尚有33隻尚未辦理絕育或依法申請免絕育,新北動保處後續將依動保法第22條及27條開罰5萬至25萬元罰鍰處分。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