飼主不當管教寵物 動保處列入黑名單並開罰8萬元

記者黃俊育 / 新北報導

三重區1名郭小姐在路旁用腳踹狗,民眾擔心犬隻受傷現場錄影蒐證並通報警察與動保處,動保處與慈福派出所合作並前往現場訪視,行為人郭小姐坦承犯行,動保處當下立即帶回犬隻安置檢查。郭小姐不當管教寵物,明顯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騷擾、虐待或傷害動物。

▲民眾目擊犬隻遭飼主踢踹。(圖/新北市動保處提供)

依動物保護法第33-1條第1項第4款列為黑名單,不得再飼養犬隻及認養收容處所之動物,33-1條第3項須至本市公立動物收容處所參與動物保護講習3小時,未完成狂犬病預防注射及絕育,依法分別開罰5萬及3萬,合計8萬元。

另犬隻未絕育,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2條第3項及第27條第8款未絕育處新臺幣5萬元;未施打狂犬病疫苗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第2項及第45條第2款處新臺幣3萬元,合計8萬元罰鍰。日前犬隻已轉讓他人照護,動保處人員前往新飼主家訪查時已完成狂犬病預防注射及絕育,犬隻表現出非常開心活潑和新飼主互動熱絡,對於新環境適應良好。

▲新飼主與奶茶的互動。(圖/新北市動保處提供)

新北市動保處呼籲飼主,寵物像兒童一樣需要耐心教導,應以獎勵取代懲罰,當寵物做出正確舉動後立即給予言語或零食鼓勵,打罵不僅會使寵物身心緊張,且寵物無法理解飼主生氣的原因,可能導致飼主與寵物關係惡化。民眾如有寵物飼養管理問題,可洽詢動保處,動保處也有開班授課,讓飼主更了解寵物,以適當的方式管教,避免施虐情事再發生。課程資訊詳情請見動保處官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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